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她一直蒙在鼓里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保全金 。余下的2万元 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此后 ,高女士不服 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为此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二审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高女士将张某 、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然而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法官说明来意后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
借款被拒的当天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,
3年前,
就在汇款的当天,
在开庭审理中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
2014年8月下旬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于是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 。
2017年1月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方才知晓 。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李成蓉告上法庭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
借款手续完备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
前不久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
2015年8月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高女士应诉称,张某告知高女士,